婚嫁
民国时期婚姻,大都遵父母命,经媒妁言,重庚帖,厚妆奁。《新繁乡土志》载:“自光绪以来,新繁嫁女之家,中人之产三四百金俗尤以为薄;富室则千金,弗称道也;贫者以不及为羞。于是箱笼中虚而外观必饰。”封建婚姻造成了指腹联姻、望门寡、过门寡、童养媳等等摧残妇女的悲剧。还有因近亲结婚而造成子女畸形,寡妇守节不许再嫁,富室之家纳妾等等。在上层人士和知识界中也曾倡导新式结婚,但多数人家仍沿袭古代“六礼”的旧俗。婚娶过程是:男女青年到一定年龄时亲朋邻居为之作伐,选择门当户对、品德才貌相当的作为婚配对象。经过“访人户”、“合婚”、“看人”、“报期”等过程决定结为配偶。结婚前夕,男方备办衣饰、礼物送往女家,并带回女方陪奁,称为“过礼”。当晚男方簪花挂红,吃“花夜酒”。婚日晨,女方举行辞祖仪式。婚日,男方备鼓乐、彩旗、花轿,迎新娘,称为“迎亲”。新娘至,即行“周堂”,拜天地、拜祖宗、拜父母、拜长辈、夫妻交拜,然后双双进入洞房,共饮交杯酒,结婚礼仪初告完毕。中午,设宴招待宾客。晚上,亲朋于新房中祝贺新婚夫妇,称为“闹房”。婚后3日或当天夫妻同至女家午宴而返,称为“回门”。丘陵区则是婚后第三天女母去男家看望女儿,称为“逛露水”。第九天女母带一小男孩(以示生儿子)去男家将女儿接回娘家住9天(以示久久长寿)。到时,新郎去岳家接回新娘,称为“耍九”。事后,男女两家各自馈赠“红叶”(媒人),称为“谢红”。至此,婚礼结束。解放后,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《婚姻法》。实行男女婚姻自由,保障一夫一妻制,废除包办强迫、男尊女卑、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。
丧葬
民国时期,一般的丧葬过程是:人刚一断气,随即抛药罐,戳屋顶,放鞭炮,烧“倒头纸”。子孙为死者沐浴、整容、穿戴,将其抬入棺内,棺脚点一灯。死人的穿戴叫“寿衣”,衣质系布料或丝绸。若有殉葬品也随同放入棺内。然后直系亲属齐集棺旁由阴阳先生作“闭殓”仪式。死后3日或择期“成服”,重孝子裹白孝帕,身着粗麻布孝衣,足穿草履,腰系麻带。安葬前夕,主人于是日择宗亲长辈擅长书法的或邻里中德高望重的长者“点主”,即点主官以孝子指血于事前写好的缺“神”字之直划,“主”字之上点的牌位上用朱笔补成,在左昭右穆上加红圈。成服立位后,择其黄道吉日发引扶柩葬于祖茔。来岁清明上新墓。自亡之日起每7天烧1次纸钱,称为“烧七”。百日祭祀叫“百期”。3年除服叫“满孝”。至此丧事结束。
解放后,丧葬礼仪已大大从简,仅发引扶柩,土葬入棺,穿孝衣的已不多见。城市里头包孝帕多数已改为臂佩青纱。1975年新都县人民政府提出殡葬改革,一是改土葬为火葬,二是将祭行三献改为开追悼会。从此,国家和集体单位职工、城乡居民死亡后,一般均实行火葬。
祝寿
又叫做生。生有大小之别,满整十为大生,反之为小生。新都人多数是做虚岁,即逢九那年做。民国时期,逢长辈的生辰,晚辈和平辈要带上礼物于前夕去祝贺,表示对长者的尊敬。当晚吃寿面称为“上寿”。次日向长者祝贺叫“拜寿”。若长者为花甲以上的寿星,还有散寿碗之举,宴席也更加丰盛。解放后,祝寿之俗仍在,不过时间定在当天。小孩的生日也要祝贺。子生3日称为洗三,弥月称为满月,1年称为做周岁。回民也有祝寿的习惯,也请吃洗三酒和满月酒。
祝宅
新屋落成要做“圆屋酒”。丘陵区为人祝贺叫“糊壁头”。是日,亲邻送楹联,鸣爆竹。主家便设宴款待。有的乔迁也是这样。
开张
民国时期,庙、馆落成,大型桥梁竣工,首事人要请川戏班唱戏。铺户开张,戚友要赠对联。解放后,重要建设竣工,要举行落成典礼,公路通车要举行通车典礼。1978年以来,公司或商店开张,鸣爆竹表示喜庆,有的还剪彩。
馈礼
寿礼:衣料、酒、面、肉、糕点、鞭炮、寿联。月礼:醪糟、母鸡、鸡蛋、小儿衣物。婚礼:衣料、红鞭炮、喜联。奁礼:衣料、陈设物件。丧礼:挽联、花圈、祭帐、钱纸。病礼:鸡蛋、水果、糖果、糕点。馈礼送钱者称为干礼。
竹叶柴胡,产于木兰山和黄牛山,伞形科,多年生草本,以根入药。
白芨,俗名“白鸡儿”,产于木兰山,兰科,多年生草本,以块茎入药。两药都是性微寒,味苦。
鳜鱼,一名刺泼鱼,又叫桂花鱼,巨口细鳞。清白江的兴隆堰、三岔河、三邑桥,锦水旧河的雷家桥、天缘桥,毗河的斑竹园、泥巴沱原均产鳜鱼。清白江又原产箭秆鱼,形似柳叶,亦为特品